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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01 11:25

    

中国煤炭运销协会文件

中煤运销信息〔2009〕14号



关于补录汇总2009年全国煤炭订货合同数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去年年底以来煤炭市场发生了较大变化,致使2009年煤炭重点订货合同签订收尾工作延迟。目前,在国家有关部门的协调及煤炭供需双方的不断努力下,煤炭产运需衔接收尾工作已基本结束。为及时掌握2009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合同数据,做好2010年煤炭产运需衔接的准备工作,经研究,决定补录汇总2009年全国煤炭订货合同数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

  ⒈要高度重视此次合同数据的补录汇总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承办人员,落实具体工作。

  ⒉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09年跨省区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发改运行〔2008〕3294号)特急通知的要求,并与所属铁路路局及时沟通,了解铁道部《关于调整2009年全路部分运输指标计划的通知》(铁运函〔2009〕156号)的精神,确定本单位分行业煤炭运力配置方案。

  ⒊供需双方已签订的非电煤合同,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的框架方案上网进行补录、修改;尚未签订的部分,按照供需双方2009年1-6月份的实际发运量上网进行补录、修改。

  ⒋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的跨省区衔接方案,供需双方已直接签订(包括通过中间贸易公司签订或已开票结算)的电煤合同量,按照实际签订情况进行补录、修改;供需双方尚未签订购销合同(协议)但已实际发运并未结算的,按照供需双方2009年1-6月份的实际发运量上网进行补录、修改。

  ⒌要保证所补录、修改的合同的真实性与全面性,所涉及的量、质、价要齐全。

  二、报送时间与方式

  ⒈报送时间:2009年7月1-20日。

  ⒉7月20日后,我会将根据数据汇总工作进度,召开专门工作会议进行总结,汇总数据报送国家有关部门作决策参考。

  ⒊合同的补录、修改工作统一在“中国煤炭市场网”(www.cctd.com.cn)进行。补录、修改工作结束后,请与中国煤炭运销协会电话确认;各煤炭管理部门如需进行汇总,请电话联系。

  ⒋山西省所属各煤炭订货单位,请统一在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网站(www.ctctc.cn)进行此项工作。

  三、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13区35号楼(煤炭大厦)
  邮政编码:100013
  单位名称:中国煤炭运销协会
  联系电话:(010)64216272
  传真电话:(010)64463697
  电子邮箱:yxdd@cctd.com.cn
  录入网址:www.cctd.com.cn
  联 系 人:孟令坤


中国煤炭运销协会
二OO九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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