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吴甲春为组长的新疆煤矿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第三督查组26日到尼勒克县进行专项督查。
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吴甲春为组长的新疆煤矿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第三督查组26日到尼勒克县进行专项督查。
新疆尼勒克县具有丰富的煤焦化资源,煤炭工业是尼勒克县的支柱产业。今年,尼勒克县全年煤炭产量任务定在50万吨,现今已完成11.5万吨。
目前,尼勒克县有9万吨改扩建矿井6个, 增加安全投入,完善通风、防灭火、防尘、监测监控、防水系统等设施,安全装备水平明显提高。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自治区煤矿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从6月26日至7月1日,督查组对尼勒克县委、政府及其煤炭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事故责任追究等方面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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