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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的前身为中国煤炭工业企业管理协会。经民政部批准,1998年10月30日由中国煤炭工业企业管理协会更名为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现有团体会员单位925家,就组织规模和涵盖范围来说,是目前煤炭行业最大的社团组织之一。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的性质为全国煤炭行业性协会,是由全国煤炭行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自愿联合结成,会员不受部门、地区、所有制限制的全国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参与实施行业管理,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为煤炭企事业单位及其经营管理者服务。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的主要任务是:在企业和政府间起桥梁和纽带作用,发挥服务和自律功能,协助政府推行经济政策和法令,推动煤炭行业技术与管理进步和可持续发展,实现煤炭工业现代化。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的业务范围是: (一)受政府部门委托,开展行业调查研究。 (二)根据行业特点,制定本行业的行规行约。 (三)代表本行业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单位的愿望和要求,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 (四)做好信息咨询服务工作。 (五)研究煤炭工业技术现状及发展方向,推动煤炭工业技术进步。 (六)参与制订、修订本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组织推进会员单位贯彻实施。 (七)对兴办煤炭企业和行业内重大投资、改造、开发建设项目的先进性、经济性和可行性进行前期论证和跟踪管理工作。 (八)协助教育和职工培训主管部门推动煤炭教育改革和发展。 (九)加强煤炭企业家(经营者)队伍建设,对煤炭企业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十)代表我国煤炭行业参加国际同业组织的有关活动。 (十一)承担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按照国务院发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民政部于1999年3月4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社会团体核准登记公告(第一号)》,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列为《公告》首批合格的社团之一。 1999年3月18日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第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西郊宾馆召开,会上通过了协会章程,并表决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本届理事会由380名理事组成,其中常务理事10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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